四十二章經(23):第二十四章、二十五章:愛欲中最厲害的男女之色
第二十四章「佛言 : 愛欲莫甚於色,色之為欲,其大無外,賴有一矣,若使二同,普天之人,無能為道者矣。」
第二十四章講到色欲的利害,後面這幾章財色害人,出塵欲成阿羅漢,色欲利害,愛欲之患等,都是對比丘來說。在家人因為要結婚生子,雖然不能像出家人這樣,但是他可以將在家的環境經營成學佛的環境,有利於夫婦的結合和孩子的教導,有利於社會風氣的提升,有利於國家民族的長治久安。你怎麼知道有利於國家民族的長治久安呢?因為一個家庭裡面如果守五戒,國家可以少掉多少刑罰,就有利於國家的長治久安。這個家庭不欺騙,那個家庭也不欺騙,你看少掉多少的罪犯!
第二十四章是延續上一章,說明色欲的利害,那文分兩科。第一科是「明色為五欲之最」。第二科是「明凡夫的大欲」,幸好只有色欲。「愛欲莫勝於色」精準的講,所有愛欲裡面最厲害的就是男女,我們對所有的愛欲,產生最強烈的是男女。雪公老師在書上面也有講財色名食睡,財跟色二者不得而兼的時候,一定會取色。我們都有很多歷史上的例子,像吳三桂或唐明皇,衝冠一怒為紅顏啊!在天願作比翼鳥,在地願為連理枝,連國家社稷都可以棄之不顧,這是說愛欲裡面這對男女的欲望,是最嚴重的。
那他是如何產生的呢?就看下一句「色之為欲」,色本非欲,這要透過思維才會成欲,就是我們對境取相,然後經過思維,把它認為是可愛境,這時候就變成欲了。色之為欲就是色成為欲境,這時候是顯現在內心裡面,成為可愛的境界,叫做色之為欲。這個色之為欲,讓人產生貪愛,這個貪愛可以沒有一個煩惱比得過它,這個心態是在對境裡面不斷的生心,不斷的生心,所產生的形象。
第二科是凡夫大的欲望,還好只有這樣子,所以叫「賴有一矣」。我們凡夫對於五欲,大概只有這個產生最大。「若使二同」如果有第二件事情,跟色欲一樣大的話。「普天之人」就天下所有的人,沒有人可以修道了,這已經是對色欲的過患,已經講到極限了,這個就是沒有人可以修道。可是不對,坦白講這個世間,有很多人在追求名利的時候,其實他是不會有色欲的。那該怎麼說呢?而且你看課本的一百一十一頁。課本的一百一十一頁,你看這個僧人,他本來修一個光明定,結果鬼看到,只見光明,不看到他的形。結果問竈神,竈神說這個人,好像喜歡一隻花瓶,所以鬼就把他的花瓶碎掉,果然僧出定,就被抓了。對不對?可見也不完全是色欲。
「愛欲莫勝於色」愛欲有很多種愛欲,包括對花瓶、古董的愛,對鈔票的愛,對地位、名聲的愛,此處為何特別舉男女之愛呢?因為男女之愛的淫欲是輪迴生死的根本,欲界的欲愛就是它,事實上就是貪男女(或貪男色、或貪女色),他所以變成欲界的眾生,欲界眾生的高下都是依著淫欲心的輕重而生,欲界應該是男女、飲食、睡眠,人很在乎這些食物的享受叫做飲食之愛,睡眠就是房舍之愛,有的人是甚於房舍之愛,有的人是甚於享受之愛。
回到我的問題去問,投胎的時候都是要靠男女,那只是其中一部分。坦白講,你問江老師,他畫的地獄變相圖,誰可以把地獄全部畫出來?其實都只是一部分而已,十殿閻羅也只不過是地獄的一部分。有的投胎是他生前很喜歡去水的地方,他又造了很多惡業,臨命終看到水就跳下去游,結果想不到跳下去游的時候變成一隻鱉,所以投胎並不是完全看男女和合,男女和合只是某一部分的現象,很多人學佛經,把佛說的其中一個當成全部,這些都是對機說,出家人本來就是出家,出家的家本來就是對著夫婦要離開的那一分說。
舍利弗跟目犍連是這樣出家的嗎?不是,舍利弗跟目犍連本來就是外道,本來就對男女沒有什麼興趣,成立了一個大外道,他之所以親近釋迦牟尼佛,是遠離愛欲來的嗎?也不是!所以你不能把某個例子就匡成所有的例子都是這樣。
中陰身怎麼來呢?中陰身就是父精母血,男女交媾所以投胎,這個也只是某些現象,也不是所有的現象都是這樣。在瑜伽師地論裡面講到很多投胎的現象,都不是講男女結合然後入胎,都不是!所以應知佛在說的時候,只是就某類現象說,某類現象說。有時候把這個現象說得很嚴重,也是針對某類說。
第二十四章還有一類比丘,這一類的比丘是哪一類的比丘?如果是形貌很醜陋的出家,坦白講都不會有二十四章的問題,二十四章特別是指什麼問題?有一次廣欽老和尚看到一個法相很莊嚴,年輕又英俊的比丘,後面帶了一群女眾的信徒,廣欽老和尚就說,危險了!危險了!可是本章應該是對在家人,也要去對治這個,知道這個欲念是要對治的。「愛欲」,在家人愛欲熾盛,坦白講有些其實不是,有些是為子女打拼,有些是為自己的功名打拼。
第二十五章「佛言 : 愛欲於人,猶如執炬逆風而行,必有燒手之患。」
延續前面一章講的「色欲利害」,這一章就舉了一個例子,愛欲的過患可以用什麼來做比喻?我們對塵欲(可欲境)的念頭就好像執炬一樣。就是對五欲境生愛染,這個是執炬,那逆風是什麼呢?就沒有去對治它,我們不斷的去增上它,就是當我們眼前看到可欲境的時候生愛欲,然後你的愛念不斷的增上它,叫做執炬逆風,那最後的結果呢?就會燒到自己,就好像拿個火把逆風走,最後那個火一定會燒到自己。
「愛欲於人,猶如執炬逆風而行,必有燒手之患」坦白講,在講第二十二章到第二十六章,通通是講男女問題,尤其是講比丘的問題,而且比丘害怕哪一類的比丘呢?害怕法相莊嚴的比丘,名氣很大的比丘,常常被女眾圍繞的比丘,是指這一類的。絕對不是那個沒人理的比丘,形貌很醜陋的比丘,不能說法的比丘,乃至於是做雜務的比丘,不會發生在這種人身上。
「猶如執炬,逆風而行」的執炬是講愛欲,逆風是講欲境。對著欲境,然後執炬,這個欲火就燒到自己,有人說執炬是欲境,風是愛欲,我兩邊對一對,執炬是愛欲,逆風是欲境,這樣的說法比較好,為什麼?雪廬老人講說,「塵欲如火,愛念如風」愛念如風,所以他又把風當成愛欲。但兩邊看,「逆風」如果是欲境,執炬就是愛欲,然後有燒手,請問燒到手的那一分,是靠什麼燒?是靠欲境燒,還是靠愛欲燒?是靠愛欲燒,所以如果我們把它執炬講成愛欲,逆風講成欲境,或許比較好了解,欲境不會燒到手,愛欲才會燒到手,所以執炬是指愛欲,逆風是指欲境。如果欲境就會燒到手的話,那佛碰到欲境也會燒到手,因為欲境是在境不是在心。